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作文评分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2-07 17:25:57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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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作文评分标准是什么
一等(50-38) :立意切合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情真意切、结构严谨、文体明确、语言优美、引经据典、字体优美。
二等(37-25) :中心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实、结构完整、文体突出、语言通顺、字迹清楚。
三等(24-12):中心基本符合题意、基本明确,内容单薄、感情基本真实、结构基本完整、文体基本符合、语言基本通顺、字迹潦草。
四等(11-0):中心偏离题意、不明或立意不当、内容空洞、文体不明、矫揉造作、结构混乱、语病多、字迹难辨。
另外,还有一些常规的硬性扣分点:
1、标题,不写,扣5分;
2、文章结尾不写、字数多于600字,扣10分;
3、少于600字,残文11分以下;
4、语句错误:2个扣1分,5个扣3分,多于5个,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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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康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