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事业单位公基备考:间接正犯(一)
- 发布时间:2020-02-21 11:53:27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 https://he.huatu.com
- 文章来源:未知
2020河北事业单位公基备考:间接正犯(一)
首先明确,对共同犯罪起到了实质的支配作用的行为人,属于正犯。正犯行为不限于行为人自身的直接的身体动作,还包括将他人作为媒介实行犯罪的情形,即利用他人实现犯罪的情况,这就是间接正犯。例如,甲利用3周岁的幼儿杀害6个月婴儿的,就属于间接正犯。
具体来说,行为人通过强制或者欺骗手段支配直接实施者,从而支配构成要件实现的,就是间接正犯。其具体表现为强制他人实行犯罪,或者利用他人的错误支配犯罪事实。间接
正犯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成立间接正犯,不要求行为人出现在犯罪现
场,也不要求行为人参与共同实施行为。肯定间接正犯,意味着间接正犯必须对被利用者所
造成的法益侵害结果承担责任。
以上是2020河北事业单位公基备考:间接正犯(一)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北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备考,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辅导的信息敬请添加微信客服 ,及关注河北事业单位考试/河北人事考试。
本文标签:事业单位备考 河北事业单位(编辑:caowei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