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事业单位公基备考:犯罪特征(二)
- 发布时间:2020-02-21 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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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事业单位公基备考:犯罪特征(二)
按照论理解释,犯罪特征为:法益侵犯性(违法性)、非难可能性(有责性),相应的,犯罪的实体为不法和责任。责任是对不法的责任,是针对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事实的非难可能性,所以,不法是责任的前提。
在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中,通常将犯罪的特征归纳为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以及应受处罚性。而且多以多选题的形式出现。
例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特征的是(ABC)
A刑事违法性
B社会危害性
C应受处罚性
D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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