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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唐山事业单位考试资料公共基础知识:公文文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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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河北唐山事业单位考试资料公共基础知识:公文文种分类

  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我们上岸以后每天基本也是和各种各样的公文打交道,因此,公文知识成为了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必考内容。考查方式主要是公文的文种、格式、处理等等,其中考查最多且难度最大的就是公文文种的区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讲公文分为了15种,也称为法定公文,每种公文的使用方法和适用情况都不尽相同,下面我们就学习几个比较容易混淆的公文文种。

  1.决定与命令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区分:决定即可用于奖励又可用于惩罚有关人员;命令只可用于嘉奖。命令特有的用途: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

  2.公告与公报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区分:公告事前发文,公报事后发文。公告的事项比较单一。

  3.通告、通知与通报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区分:通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通知专用于批转、转发公文;通报用于传达精神,表彰先进和批评错误。

  通知和通告为事前发文,通报为事后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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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xuyu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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