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事业单位

国家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事业单位 军队文职 医疗卫生 金融银行 公安招警 三支一扶 选调生 公遴选 书记员 社区|国企

您当前位置:河北人事考试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 笔试备考 > 公基辅导 >

2020保定事业单位招聘公基备考:关于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每日最新公告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APP看视频刷考题

  刑法的因果关系涉及到故意犯罪的形态,能帮助判断犯罪是否完成,学员在做相关题目时,总是习惯性按照常识去推断,结果导致实际答案与所想大相径庭。因果关系还涉及到刑事责任归属问题,行为人是否要担责,接下来通过题目来解释一些需注意的事项。

  【例题】张某倒车为注意到车后的李某,倒车过程中碰到李某导致李某腿部表皮破裂,张某送李某到医院打破伤风针,结果由于护士的疏忽,导致李某过敏死亡,对于李某的死亡,张某( )

  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构成过失杀人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D。解析:刑法上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考虑的是直接因果关系,李某的死亡是由于过敏导致,过敏是因为注射了破伤风针,注射破伤风针是由于护士所为,所以李某的死亡和护士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护士构成过失杀人罪。不能考虑张某的行为和李某死亡结果的间接关系:张某如果不碰伤李某,就不会去医院,不去医院就不会发生后续事件。这就是间接关系,若考虑间接关系,则一个犯罪事件可能会牵扯到各种人事,这是不合理的。故本题答案为D,张某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上述题目是简单提出判定因果关系的规则:直接因果关系。接下来还要处理一个问题:意外事件。

  【例题】甲得知乙第二天要去滑雪,遂破坏了乙的滑雪板,意图使乙在滑雪构成中发生不测死亡,第二天乙去滑雪时遭遇雪崩而死,对于乙的死亡,甲构成( )

  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不构成犯罪

  D.构成意外事件

  【答案】A。解析:乙的死亡是雪崩造成,不是滑雪板的原因,所以乙的死亡不是甲破坏滑雪板的行为造成的,二者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虽然甲意图使乙死亡,而乙最终也确实死亡,但不是甲造成,所以甲的行为没有既遂。但甲已经本着杀人意图实施了犯罪行为,但由于雪崩即客观原因导致自己的行为没有造成所希望后果,所以是未遂,排除B和C。意外事件是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但行为人的主观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而是根本预料不到的原因造成的,乙的死亡不是甲造成的,排除D。故本题答案为A。

  点评:对于因果关系的判断注意一点:直接关系,不考虑间接联系。对于意外事件要注意:意外事件的结果就是由行为直接造成的。

  ——推荐阅读——

  1、《公共基础知识》思维导图

  2、《公共基础知识》教材两件套

  3、《公共基础知识》理论精讲网课

  4、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以上是2020保定事业单位招聘公基备考:关于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保定事业单位招聘,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辅导的信息敬请添加微信客服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群,及关注河北事业单位考试/河北人事考试

  本文标签:保定事业单位招聘

(编辑:admin)

推荐活动

河北华图微信公众号

识别左图:公众号二维码
最新公告,最强干货,免费图书

河北华图微信客服

识别左图:企微二维码
更多备考咨询,精品内容抢先看
报考有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扫码咨询
考试工具
推荐图书
MORE+
关注我们 · 更多 更新 更好玩 尽在掌握

河北华图公众号

微信客服

河北华图考试指南

抖音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