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邢台事业单位公基备考:坦白、自首的区别
- 发布时间:2020-04-22 15:49:57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 https://he.huatu.com
- 文章来源:未知
在公职类考试中,刑法一直是一个很重要的部门法。今天,我们就带着大家讲解刑法部分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坦白、自首、立功。
坦白坦白是指犯罪分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对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一般自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自动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特别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也称为“准自首”
以上是2020年河北邢台事业单位公基备考:坦白、自首的区别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邢台事业单位考试,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辅导的信息敬请添加微信客服
,及关注河北事业单位考试/河北人事考试。
(编辑:huyafe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