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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河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备考:关于遗产继承

    发布时间:2020-05-04 09:04:16 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未知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2020河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备考:关于遗产继承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网公基辅导栏目提供,更多关于河北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辅导的内容,请关注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一、遗产继承

      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小贴士】继承权的丧失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在本案中,如果是甄公爵的继承人之一为获得遗产,故意杀害了甄公爵,那么他就丧失了继承权。

      二、共同犯罪与紧急避险

      共同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1. 二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同时,两个人都必须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2. 共同:犯意联络。各共犯人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要求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各行为人的行为实为一个整体,共同作用于危害结果,各共犯人的行为于危害结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

      3. 故意:主观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紧急避险

      第一期中我们介绍了正当防卫,这里我们来介绍一下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遭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而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小贴士】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共同点 1. 正在发生 2. 正当意图(防卫意图、避险意图) 3. 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不同点 危险来源 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自然灾害、动物侵袭
    行为限制 非迫不得已 迫不得已
    主体限制 任何人 不能有特定身份
    损害程度 大于或等于 小于
    实施对象 不法侵害人 无辜第三者

      三、教唆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唆他人犯罪的。对教唆犯的处罚:(1)在共同犯罪中如果是起主要作用的,就应当按照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的,就按照从犯处罚。(2)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小贴士】胁从犯

      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与教唆犯不同,胁从犯是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加犯罪的,是在被威逼、胁迫之下参加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例题

      1. (单选)甄行(13岁)与甄大(18岁)商量好夜间去商店行窃,甄行看好地形,准备好犯罪工具,制定好了行窃计划。当晚,二人行窃时被值班人员发现,送至公安机关。对二人处理正确的是( )

      A. 不成立共同犯罪,由乙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B. 不成立共同犯罪,由甲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C. 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乙为主犯

      D. 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甲为主犯

      【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里的二人指的是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同时,两个人都必须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在本案中,由于甄行(13岁)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由甄大(18岁)独立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A项。

      2. (单选)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 )

      A. 弟弟

      B. 养子

      C. 祖父

      D. 叔父

      【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养子女也属于子女的一种,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弟弟、祖父则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故本题正确答案B项。

      3. (单选)甄甲盗窃了一辆摩托车,交给朋友甄乙帮忙销售,甄乙明知是甲盗窃的赃物,仍将摩托车卖给了不知情的甄丙。甄乙的行为( )

      A. 与甄甲构成共犯

      B. 不构成犯罪

      C. 独立构成犯罪

      D. 与甄丙构成共犯

      【答案】C【解析】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同故意犯罪需要事前同谋,但是甄甲和甄乙没有,甄乙单独成立销售赃物罪。故本题正确答案C项。

      考试备考阶段

      第一阶段:基础阶段

      本阶段考生要做到知识点的基本覆盖,针对有效的提醒识别基础上,建立对每种题型的解题思路的直观认识和感受。

      第二阶段:强化阶段

      本阶段要刷大量的历年考试试题,通过做题来不断的夯实解题思路,强化理论知识点的记忆。

      第三阶段:冲刺阶段

      本阶段考生要做好两件事情,一是回顾以往,查缺补漏,同时回顾每种题型的解题思路。二是专业的模考,华图教育各地分校都有为考生准备免费模考。

      公告出来后的这段时期,应该是属于我们考生备考强化+冲刺阶段的“黄金时期”。如何在短时间有效率的复习、整合之前的信息成为众多考生关注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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