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石家庄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关于公文稿本的讨论
- 发布时间:2020-05-08 11: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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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公文的文稿是指公文在起草过程中形成的一次又一次的稿子,包括草稿、定稿,由于公文写作有很强的政策性与严肃性,所以需要不断的进行修改与更正。
公文的文本,同一份文件,根据它们的不同用途,可分正本、副本、存本、修订本,一些法规性文件又有试本、暂行本的形式,同一内容的文件使用不同的文字就又成为不同的文字文本。
二、种类
1.公文的文稿
(1)草稿
是指内容和和文字表述都还未成熟的原始稿件,文件在定稿之前的历次文稿都称为草稿。草稿的特点是尚未定型、非正式、无效力。公文文稿按修改次数可分为初稿、二稿、三稿等;公文文稿按照作用和形成行点可分为讨论稿、征求意见稿、修改稿、送审稿。
(2)定稿(定本)
定稿是内容已确定,已履行法定生效程序的最后完成稿,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定稿一经确立,如不经法定责任者(如签发人、讨论通过该公文的会议等)的认可,任何人不得再对其予以修改,否则无效。
定稿的外形特征是有法定的生效标志(签发等);有的还标明“定稿”、“最后完成稿”等稿本标记。
2.公文的文本
(1)正本:根据已签发的定稿制发的正式文件,称为“正本”,特点是盖有发文机关印章或领导人亲笔签署,以证实文件的效力。
(2)副本:又称抄本,是指再现公文正本内容及全部或部分外形特征的公文复制本或正本的复份。副本供存查、知照用。
(3)存本:公文的存本,是指发文机关印制一份文件的正本后留在本机关的除草稿、定稿以外的印制本,特点是根据正本印制甚至同时印制出来,除印章或签署外,具有正本同样的文件格式和附加标记。
(4)修订本:是对已经发布生效的文件,在实行一段时期以后,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已不适合当前的情况需要进行修改补充的的文本,从修订本发布之日起,原文本即行失效。
(5)试行本、暂时本:文件的试行本、暂行本一般都是以试行、暂时、试行草案等字样标在公文标题中的文种的后面或前面。大多用于一些法律、法规类文件,在制发机关认为文件内容还不十分成熟,还必须经过一定时期实践检验,再行修订时所使用的。
(6)各种文字文本:一是少数民族地区,发文往往是同一份文件使用汉字文本和少数民族文字文本;二是在外交工作中使用的文件,往往有中文文本和外文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例题】下列不具备法定效力的公文稿本是( ) 。
A.副本 B.暂行本 C.草稿 D.试行本
【答案】C
【解析】草稿是指内容和和文字表述都还未成熟的原始稿件,文件在定稿之前的历次文稿都称为草稿。草稿的特点是尚未定型、非正式、无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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