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全国政协委员彭静
2020-05-22 09:16 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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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静今年提交了《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提案,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
现状:加大非法行医风险
彭静称,按照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只能由已婚夫妇行使,单身女性并不享有该权利。而根据《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男性无论是否已婚均可基于“生殖保健”或“需保存精子以备将来生育”目的申请保存精液。
同时,这也变相加大了非法行医风险,一些单身女性有时会冒险选择部分不具行医资质或技术标准的“地下”机构或者到境外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措施,加大了非法行医风险。
彭静认为,由于职业发展、身体状况、缺少合适伴侣、经济问题等原因不能在最佳年龄生育的女性日益增多,如果剥夺她们利用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的权利,很可能会使其丧失生育机会。
建议:完善单身女性生育权配套措施
她建议,适时启动相关法律制度修改。建议由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牵头制定专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法》或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条例》,同时允许已婚夫妇和符合特定技术条件的单身女性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给予女性生育平等的选择机会。
完善生育权利保障适用范围。修改现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仅“夫妇”有权进行人工生殖的规定,将有关生殖权益的《知情同意书》和《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中“不孕夫妇”删除,改为“夫妇或非婚女性”,将相关证明文件中“不育夫妇的身份证、结婚证”“婚姻证明”删除,改为“夫妇或非婚女性的身份证”。
为防止“冻卵”等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出现副作用或者其他风险,彭静建议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医院及相关科研院所专家进行系统研究,提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有效防范技术风险。
针对单身女性生育权保障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孩子落户、入学等问题,她建议民政、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对于人类辅助生育技术配套措施的研究和制定,破除针对单身女性的生育歧视,进一步促进社会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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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河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