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6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6 13:53:34 河北公务员考试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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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省鄂州市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重点大学、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招聘专业人才6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0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教育部“双一流”高校(原“985”、“211”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和海外知名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音乐、体育、美术、考古等四类文化体育专业中的一类及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医学技术、护理学等七类卫生专业中的一类及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含教育部认定的海外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研究生人才。
三、待遇
(一)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含试用期)三年内,除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具有本科学历每人每月发放800元生活补贴;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
(二)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完成一个聘期以上任务且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选调到党政机关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三)其他待遇按照《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鄂州办发〔2017〕4号)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详见《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关于报考年龄等截止时间
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本科生、加试笔试的研究生)和《报名登记表》。报名由鄂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网址: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ezhou.gov.cn/)。
网上注册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研究生一般情况下直接进入面试,但招聘计划与研究生报名人数超过1:10(不含1:10)的,加试笔试,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仅供排名用,不计入考生成绩。未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费,在面试前原路退回。加试笔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研究生报名后请关注相关公告,及时参加笔试。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9:00— 6月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日9:00— 6月8日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6月9日9:00—6月11日17:00(缴费确认后即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20日9:30。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与鄂州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11—3358426)。
笔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 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招聘计划与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1.笔试
笔试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公文写作等。
笔试原始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费用:按鄂价费字〔2007〕18号,笔试考试费50元。加试笔试的研究生不收取笔试考试费。
2.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本科生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人数未达1:2比例的,根据招聘计划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若入围人选最后两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在面试前完成,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加试笔试的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工作经历。
(6)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7)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应资料。
(9)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书面声明通过传真、微信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面试形式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面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5.面试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面试考试费50元。
6.考生成绩确定
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本科生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鄂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2)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3)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5)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
(6)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