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广州市委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6 13:53:42 河北公务员考试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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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穗人社发〔2017〕5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广州市委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广州华侨博物馆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83号,是中共广州市委统战部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广州涉侨文物、文史资料的征集、保管、陈列、宣传、教育、研究以及馆址历史建筑文物安全防范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中共广州市委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须在报名时上传相关材料);
5.身体健康;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首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 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 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6.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上述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首日。
(三)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说明:“2020年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为相近专业。
3.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明确学历、职称、工作经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4.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和劳动合同。报考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可由在编材料和原单位出具的工作材料证实。
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时间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报名时须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2020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毕业生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材料。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资料。2020年6月8日上午9:00至2020年6月19日下午17:00(10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2.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0年6月28日上午9:00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17: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环节由系统自动初审,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会计岗位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其余岗位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行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面、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相应职位的履职能力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4.笔试排名。将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应由本人亲自前往,不接受他人代为审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现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资料。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核查。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通过(含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