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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邯郸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积累: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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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为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主要包括四种:

  (一)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三)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四)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接下来,我们通过两道题目来看一下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相关知识。

  【1】下列哪一情形,甲对乙不构成胁迫?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说,如不出借一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

  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

  C.甲说,如不购买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

  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

  【答案】D。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据此可知,胁迫的要点包括三项:(1)胁迫的对象是自然人(包括本人及亲友)和法人;(2)胁迫的内容是民事权益;(3)被胁迫人之所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因为胁迫人不正当的预告危害而使被胁迫人陷入“恐惧或害怕”的心理状态。

  至于胁迫人是采用何种手段或方法使被胁迫人陷入“恐惧或害怕”的心理状态以及胁迫人所言情形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均在所不问。

  本题中,A、B、C三项中,甲的行为均会让乙陷入“恐惧或害怕”的心理状态,因此,均构成胁迫,不当选。而D项中,乙基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本应向甲支付医疗费和慰问金,因此,此时甲的行为并非不正当的预告危害而使被胁迫人陷入“恐惧或害怕”的心理状态,不构成胁迫,故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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