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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保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业务辅助工作人员8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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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需要,受其委托,由保定市弘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公开招聘保定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公积金业务辅助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选人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数量及用工形式

  此次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共计 85 人,性别不限。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务派遣机构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方式

  因此次招聘人员工作地址为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故招聘方式采用定向招聘,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说明要报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哪个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具体参数见附件《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拟招聘人员数》。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执行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根据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并建立考核机制,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目标绩效奖(依照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奖的人均标准调整而调整)。按规定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统一从工资中扣除。

  五、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二)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纹身、无口吃,面部无明显疤痕,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三)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2002年9月1日以前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

  6、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10天)

  报名审核地点:保定市莲池区天宁路199号;

  咨询电话:0312-5029177王经理

  15933775454 宗经理

  报名携带资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个人简历一份(带照片)

  4.经资格审查后,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总分均为100分。(如报名人数没有达到1:1.5规定笔试人数,按照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进入笔试)

  2.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十九大报告、时事政治、相关法律知识、计算机操作、公积金业务基础知识等。

  3.面试

  (1)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靠前。在完成递补前,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六、人员使用

  公示后,招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社局备案。被派遣员工每年底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执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凡在规定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拟招聘人员数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业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drc.net.cn/news/5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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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保定招聘网 保定招聘

(编辑:hemiao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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