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1-04 10:41:12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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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考生已自行查阅分数)。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1月9日、10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报考省塞罕坝机械林场、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的考生
因上述2个单位招聘计划较多,位置较为偏远,为便于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选择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省塞罕坝机械林场的考生,资格复审可到承德市围场县县城省塞罕坝机械林场人事科422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14-7568683;也可到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212房间进行(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联系电话:0311-88607669、88607225。
2.报考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的考生,资格复审可到承德市围场县县城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人事科403、407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14-7556873、7556876;也可到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212房间进行(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联系电话:0311-88607669、88607225。
(二)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
1.报考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的考生,资格复审到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633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11-88607207。
2.报考省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的考生,资格复审到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59号,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210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11-83021066。
3.报考省林业和草原工程项目管理中心的考生,资格复审到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省林业工程项目管理中心629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11-88607220。
4.报考省天然林保护中心的考生,资格复审到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省天然林保护中心502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11-88607202。
5.报考省自然保护地项目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的考生,资格复审到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省自然保护地项目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517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11-88607296。
6.报考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的考生,资格复审到石家庄市裕华西路53号,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229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11-87902816。
7.报考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的考生,资格复审到石家庄市学府路75号,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209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11-68123427。
8.报考省经济林与花卉中心的考生,资格复审到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省经济林与花卉中心518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11-88607637。
9.报考省国有林场和林草种苗工作站的考生,资格复审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128号,省国有林场和林草种苗工作站2楼综合科进行,联系电话:0311-83031100。
10.报考省林业和草原基金站的考生,资格复审到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省林业和草原基金站407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11-88606830。
11.报考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的考生,资格复审到张家口市蔚县人民路21号,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楼人事科进行,联系电话0313-7210910-8001。
12.报考省洪崖山国有林场的考生,资格复审到保定市易县朝阳东路178号,省洪崖山国有林场4楼人事科进行,联系电话:0312-8234528。
13.报考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的考生,资格复审到秦皇岛市昌黎县黄金海岸国际滑沙场路北,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15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35-2081360。
14.报考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的考生,资格复审到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221号,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4楼人事科进行,联系电话:0335-3910658。
15.报考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的考生,到承德市兴隆县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人事劳资科206房间进行,联系电话:0314-5082953。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持考生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口单页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同时应提供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基本信息须填全)。对工作经历和学历专业有其他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留存复印件退原件。
(二)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河北林业和草原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保持通讯畅通。
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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