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事业单位 军队文职 医疗卫生 金融银行 公安招警 三支一扶 选调生 公遴选 书记员 社区|国企

您当前位置:河北人事考试 > 河北国家公务员考试 > 备考技巧 > 申论 >

2021河北沧州国考申论:公益性慈善

每日最新公告 关注公众号领资料 APP看视频刷考题

  社会中的慈善组织承担着启迪心灵、保有希望、维护安全和追求正义的使命,而这些都以“公益性”为前提。法律上区分个人求助和慈善募捐,意在重点规范慈善募捐,同时为个人求助留下必要空间。我们并不否认和抹杀个人求助模式为众多困境中所带来的爱和希望,但是却从未料到慈善组织进行了反向操作——为个人求助提供慈善募捐的通道。这让以法律赋予慈善组织以慈善募捐特殊权利的立法者情何以堪?

  从法理而言,慈善组织不得为特定个体求助开辟募捐通道,这在逻辑上与特定个体不能进行慈善募捐是自洽的。现行慈善法上所规定的慈善募捐须“基于慈善宗旨”,而法律上尽管没有明确慈善募捐必须为“不特定人的利益”而开展,但是无论是慈善法第3条对于慈善活动的界定还是第8条对于慈善组织的定义,其中都以“公益”或者“面向社会”为特征或者要件,也从现行法上提供了这种观点的有力支撑。慈善组织为特定个体募集资金无疑违反了“公益性”这一本质要求。

  重申“公益性”,意味着慈善组织得有解决社会问题系统性思维和整体逻辑,权衡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重申“公益性”,意味着慈善组织须从片面追求募捐数额的奔跑中慢下来,重新梳理和反思身为慈善组织的宗旨和使命;重申“公益性”,意味着慈善组织得懂得所有捐赠给慈善组织的财产,尽管法律上归其所有,实质上慈善组织却是真实意义上的受托人,须恪尽受托人的信义义务;重申“公益性”,意味着慈善组织须重新审视公益项目的目的和路径,审慎对待公益绩效的量化指标,反而要深思其所秉承的理念与价值;重申“公益性”,意味着慈善组织须尊重受助人的权利和尊严,意识到后者的宝贵堪比生命本身;重申“公益性”,意味着慈善组织得慎用法律赋予的慈善募捐和税收优惠的特殊权利,懂得与这些权利匹配的义务和责任;重申“公益性”,意味着慈善组织必须得有取舍,得有“无我”的格局和气度,得懂得最大的成功是组织自身随着社会问题的解决而消亡。

  以上是2021河北沧州国考申论:公益性慈善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国考,申论,河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的信息敬请加入河北公务员考试群 河北公务员考试群,及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河北人事考试

  本文标签:国考 申论

(编辑:admin)

推荐活动

河北华图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描:公众号二维码
最新公告,最强干货,免费图书

河北华图微信客服

识别左图:企微二维码
更多备考咨询,精品内容抢先看
报考有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扫码咨询
考试工具
推荐图书
MORE+
关注我们 · 更多 更新 更好玩 尽在掌握

河北华图公众号

微信客服

河北华图考试指南

抖音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