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省沧州献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33人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1-27 17: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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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相关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
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献县2020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7日至2002年12月7日之间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报考职教中心招聘岗位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献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
2、失信被执行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献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通过献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因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都要持有河北健康码“绿码”,除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经测体温正常才能参加招聘。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地区来献县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持有河北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20年12月7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下午5:0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2020年献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就业报到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到县人社局一楼(南门东侧)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开考比例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本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开考比例设定为: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三)考试与证件审核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命题、阅卷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笔试科目:
综合类:《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卫生类:《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
教育类:《教育基础知识》、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相关考试信息。
笔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证件审核
面试前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根
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1.5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证件审核不合格以及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证件审核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县人社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冀人社字[2014]25号)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县纪委监委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考场地点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相关考试信息。
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着,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基层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录用人选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待遇
1、县医院、中医院(淮镇院区)、职教中心、消防大队、审计局审计中心、卫健局疾控中心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职教中心、消防大队、审计局审计中心、卫健局疾控中心所招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列入县财政预算。
县医院、中医院(淮镇院区)所招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本单位解决。
2、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消防文员与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待遇和管理根据县政府《进一步规范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和《献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规定》执行。
3、县医院、中医院(淮镇院区)、职教中心、审计局审计中心、
卫健局疾控中心招聘人员: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招聘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第一年(含试用期)工资参照本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标准发放,第二年工资参照本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十)录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社局撰写录用报告、呈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工资自政府批复的下一个月执行。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20年献县工作人员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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