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沧州国考常识判断-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
- 发布时间:2020-12-05 13:48:37
- 河北公务员考试
- https://he.huatu.com
- 文章来源:未知
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财产 |
工资、奖金 | 一方婚前财产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
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男女双方婚后实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费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 |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以上是 2021年河北沧州国考常识判断-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国考,行测,河北公务员考试行测的信息敬请添加客服 ,及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河北人事考试。
本文标签:国考 行测(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