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85335555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校课程 | 在线刷题 直播课程 | 华图师资 国考图书

  • 在线客服咨询
    河北华图 在线咨询
    石家庄 在线咨询
    保定 在线咨询
    唐山 在线咨询
    邯郸 在线咨询
    邢台 在线咨询
    衡水 在线咨询
    承德 在线咨询
    秦皇岛 在线咨询
    沧州 在线咨询
    张家口 在线咨询
    廊坊 在线咨询
    0311-85335555
  • 2022国考专岗系统之审计署的相关介绍

    发布时间:2021-03-31 13:35:36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未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群

      2022国考专岗系统之审计署的相关介绍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其他答疑栏目提供,更多关于2022国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其他答疑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2022国考公告一般在十月中旬左右发布,现华图教育特意为考生准备了国考专岗系统介绍之审计署,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 机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是根据 1982 年 12 月 4 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 91 条的规定, 于 1983 年 9 月 15 日正式成立的。 审 计署是国务院 28 个组成部门之一, 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 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审计 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二、 机构职能

      (一) 主管全国审计工作。 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 的财务收支的真实、 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提高财政资 金使用效益, 促进廉政建设, 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对审计、 专项审计调查 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 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 责任。

      (二) 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 拟订审计政策, 制定审计规章、 审计准则和指南并 监督执行。 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 制定并组织 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 对直接审计、 调查 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 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 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 告、 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向国务院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 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 出具审计报告, 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 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中央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 预算的执行情 况、 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 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 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 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 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财务收支, 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 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 负债和损益。

      6. 国务院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国务院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 保障基金、 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务收支。

      7.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 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 按规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署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 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 法规、 规章、 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 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依法办理被 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或国务院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 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 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 依法领导和监督地方审计机关的业 务, 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 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负责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十) 组织审计国家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 负债和损益。

      (十一) 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 应用, 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二)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文标签:国家公务员考试 2022国考

    (编辑:guoweiku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考试工具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备考资料
    考试信息
    试题资料
    辅导课程
    在线刷题
    河北华图官方微信 河北华图官方微信 微信号:hebhuatu
    首页 咨询 课程
    首页 招考信息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