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邢台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4-20 15:08:12
- 河北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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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邢台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按照《河北省 2021 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将对邢台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1年 4月 24日-26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邢台喜士来酒店一楼龙凤厅(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北路219号),乘车路线:市内乘 15路、24 路、25 路公交车到站北汽车站,北行 50米路东。
三、审核时间安排
由于证件审核时间较短,特别提醒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带齐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参加审核,避免因忘记或所带材料不全而贻误。
因参加证件审核人数较多,为避免造成拥挤,各岗位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4月 24日上午:对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县乡事业编)、公检法岗位的考生进行审核。
4月 24 日下午:对报考乡镇岗位的考生进行审核。
4月 25日:对报考县(市、区)直部门岗位的考生进行审核。
4月 26 日:对报考市直部门岗位的考生进行审核。
四、关于证件审核的有关说明
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的考生需本人到场,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携带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材料等证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职位条件有其他要求的须携带证明符合要求的材料。经证件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
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对于证件审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1、考生需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 1份;考生出具的各类证明信,须由证明盖章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写明单位固定电话,现场审核后留存证明信原件。
2、户籍材料。(1)凡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没有特别要求的职位:高等院校 2021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不需提供河北省户籍(或高考生源地)证明。(2)其他考生均需提供河北省户籍证明(如户口簿、户籍证明)。户籍以 2021年 3月 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3)符合“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其亲属户口簿和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3、学历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打印);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写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和学位)、学生证、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4、报考职位中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党关系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信》(格式见附件 1)。
5、报考职位条件中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6、报考职位条件中要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定向招录职位。(1)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生须提供:“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并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出具的证明并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证明中须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历年考核情况,续聘的须注明何时续聘和续聘期限。(2)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须提供入伍、退伍相关证件。(3)报考定向招录“当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医院、学校)”职位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2)。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证件审核前 14天健康状况,证件审核当天持下载打印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证件审核)》(见附件 3)参加审核。
证件审核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证件审核,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审核结束后,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的,责任自负。
工作电话:0319-3699306。
附件: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2021年 4月 20日
原文标题: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邢台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文章来源:https://xtdjzc.gov.cn/1/News_View.asp?NewsID=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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