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定州考区面试人选证件审核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4-22 11:14:34
- 河北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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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定州考区面试人选证件审核的通知
定州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将对定州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
2021年4月24日至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证件审核地点
证件审核地点: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定州市中山路与自来佛北街十字路口南行50米路西);
三、乘车路线
证件审核乘车路线:定州市内乘1、2、9路公交车在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四、需携带的证件和资料
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需本人到场进行证件审核。按照报考职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职位条件的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生源地)的材料和其他有关证明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户籍(生源地)证明等材料(户籍证明指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与本人页)。
(二)应届毕业生:应届普通类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院)公章和填写好本人基本信息的《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已取得毕业证和学历证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登陆学信网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2021年非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和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证明。
(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并提供所服务项目签订的合同文书和所服务单位年度考核合格的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还要提供《退役证》。
(四)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考生:按报考职位要求,需携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提供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证明材料。
(五)报考市委办、政府办职位的考生:按照报考职位要求,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信,加盖党关系所在单位(所在地)上一级党组织章(详见附件)。
(六)报考限定户籍(或生源地)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的证明,户籍以2021年3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以升学而迁出户口底册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和复印各1份。
五、证件审核结果
经证件审核,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进入面试。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证件审核中,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审核结束后需要留存所有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2-2322882
原文标题: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定州考区面试人选证件审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dzsxfw.gov.cn/shishiyaowen/dingzudongtai/2021-04-22/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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