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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18日年农信社招聘考试每日一练(六)

    发布时间:2021-05-18 14:58:20 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未知 河北金融招聘考试群

      河北金融招聘考试网提供以下金融招聘笔试备考信息:2021年5月18日年农信社招聘考试每日一练(六),更多关于农信社招聘,农信社备考,金融招聘笔试备考的内容,请关注河北金融招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1.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每逢刮大风,风便会将这棵树的一些大树枝刮落到乙家房屋上。乙担心会损坏房屋,多次找甲协商,要求甲将树枝砍去一些,被甲拒绝。某日,暴风雨即将来临,乙再次找甲协商却没找到,情急之下自己砍去了一些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甲回家后要求乙赔偿500元,乙不同意,甲将乙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狂风暴雨即将来临,乙砍掉一些树枝来避免对自己房屋的损害属于紧急避险,因而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B.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了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因此,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虽然这棵树属于甲,但因伸到了乙的房顶,这棵树在乙房屋界内的部分应当属于乙,因此,乙砍掉那些树枝是合法的,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D.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了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但是乙在砍之前有意愿但无法告知甲,因此可豁免其部分责任

      【答案】A。甲的行为构成了对乙相邻权的侵犯。在危及乙的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乙可以根据紧急避险的规定砍掉树枝。《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这里乙并没有不当行为,A项正确,BD项错误。树木及树枝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甲的,C项错误。所以答案选A。

      2.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后来公司倒闭,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公司的债权人要求王某偿还不足部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无需承担公司债务

      B.王某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C.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D.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王某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答案】A。《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不可以要求投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偿还公司债务,BCD错误。所以答案选A。

      以上是2021年5月18日年农信社招聘考试每日一练(六)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农信社招聘,农信社备考,金融招聘考试笔试备考的信息敬请添加微信客服 金融招聘考试群,及关注金融招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农信社招聘 农信社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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