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石家庄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辅导:遗产怎么继承?
- 发布时间:2021-06-16 14:18:06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 https://he.huatu.com
- 文章来源:未知
随着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好,手里的资产越来越多,遗产也变成了热门话题。大家对于遗产的继承是否还停留在电视剧里那些狗血的剧情中,儿女为了遗产不择手段呢?现实中有钱人的遗产继承也在上演一场大型的家庭伦理剧。其实,遗产继承对于要考事业单位的小伙伴们更重要,那遗产究竟如何继承,快来和我一起看看新实行的《民法典》怎么说。
考点一 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是指依照继承人范围、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继承方式,又称无遗嘱继承。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①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②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异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来自《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考点二 遗嘱继承
①概念: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②特征:一是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二是设立遗嘱必须由本人独立进行。
③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来自《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考点三 数份遗嘱的法律效力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注意:根据《民法典》,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最高效力!
【试题演练】
1.《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下列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配偶、子女、父母
B.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D.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选择A选项。
2.《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
A.应当多分
B.可以多分
C.应当均等
D.应当予以照顾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选择B选项。
3.《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
A.不能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
B.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C.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遗产分割时应当予以照顾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选择C选项。
以上是2021石家庄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辅导:遗产怎么继承?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北事业单位考试,河北事业单位备考,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辅导的信息敬请添加微信客服 ,及关注河北事业单位考试/河北人事考试。
本文标签: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河北事业单位备考(编辑:liula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