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选聘工作人员测评考核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7-06 11:22:26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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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测评考核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省委组织部核准的选聘方案,现将2021年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选聘工作人员测评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考核时间
2021年7月7日至7月9日。
其中,博士研究生试讲于7月7日下午2:00开始,请于1:20前报到;
哲学类、生态学类、中共党史专业岗位硕士研究生试讲于7月8日上午8:30开始,请于7:40前报到;
马克思主义原理类、政治学类岗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能力测验于7月9日上午8:30开始,请于7:40前报到;试讲于7月9日下午2:00开始,请于1:20前报到。
二、测评考核地点
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主校区崇学楼,专业能力测验考场位于五层501教室(报到地点:候考室502教室),试讲考场位于三层304教室(报到地点:候考室306教室)。
地址:石家庄市学府路9-1号。
三、有关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于考试当日规定报到时间前进入候考室,经资格审查后参加测评考核。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二)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并于测评考核当日提交。已接种新冠疫苗的考生须于测评考核当日提供个人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打印件;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考生须于测评考核当日提供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打印件;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三)考生对本人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选聘资格,责任自负。
(四)根据考生实际需求,可安排校内食宿。需在校住宿的考生,入校后到尚思苑前台办理入住。
(五)截至2021年7月6日下午5:00前,已确认接收报名的考生列入测评考核范围。此后考生可继续提交应聘简历,如上述测评考核后仍有选聘计划空缺,则择期再次组织测评考核;如选聘计划已满,则不再组织测评考核,选聘工作结束。考生提交应聘简历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
2021年7月6日
原文标题: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测评考核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ebdx.com/2021-07/06/content_85657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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