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书记员考试笔试备考 :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11 09:31:33 书记员招聘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
2021河北书记员考试笔试备考 :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由书记员招聘考试网公基辅导栏目提供,更多关于河北书记员考试,书记员备考,书记员笔试备考,书记员招聘考试公基辅导的内容,请关注书记员招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行政诉讼判决可分为:(1)维持判决;(2)撤销判决;(3)履行判决;(4)变更判决;(5)行政赔偿判决;(6)确认判决。
撤销判决适用的五种情形指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行政诉讼裁定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针对行政诉讼的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裁判。
行政诉讼决定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过程中就判决、裁定以外所涉及诉讼的事项作出的司法处理,其范围是:(1)有关管辖;(2)关于诉讼期限;(3)关于回避事项;(4)有关再审案件;(5)在司法实践中也会遇到《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如指定法定代理人,确定不公开审理,承担诉讼费用等,这些事项往往以决定方式作出处理。
【备考图书】:2021河北省法检系统书记员两本套(一本通+题库)2本
【备考图书】:2022法检系统书记员招聘笔试一本通(上·教材+下·往年试题)套装
【网络课程】:法院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系统精讲班(法检法律知识)
【网络课程】:法院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系统精讲班(公共基础知识+法检法律知识+写作+时政)
以上是2021河北书记员考试笔试备考 :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北书记员考试,书记员备考,书记员笔试备考,书记员招聘考试公基辅导的信息敬请加入书记员招聘考试群 ,及关注书记员招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书记员备考 河北书记员考试 书记员笔试备考(编辑:xinsiying)
华图微信客服
河北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