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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独生子甲常年外出打工,孤身一人在家的甲母突发急病住院

    发布时间:2021-11-17 10:14:29 三支一扶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教育 三支一扶考试群

      单选题:独生子甲常年外出打工,孤身一人在家的甲母突发急病住院三支一扶考试网试题资料栏目由提供,更多关于三支一扶试题,三支一扶考试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三支一扶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独生子甲常年外出打工,孤身一人在家的甲母突发急病住院,邻居乙将甲母送到医院,并垫付了住院费。乙与甲之间由此形成的债权关系是:

       A.合同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侵权行为之债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债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1)须管理他人的事务。此处的事务包括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4)管理事务利于本人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表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表示,但其所管理的事务系为本人尽公益或法定扶养义务。邻居乙将甲母送到医院,属于为他人管理事务,未违背本人的意思且具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此外,乙与甲之间并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甲乙之间并未成立合同关系,未产生合同之债。A项错误。

       B项: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乙未取得不当利益,甲也未遭受损失,甲与乙之间不构成不当得利。B项错误。

       D项: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害时,行为人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甲乙之间无侵权行为,故不成立侵权行为之债。D项错误。

       考点

       法律

       民法

       债权

      以上是单选题:独生子甲常年外出打工,孤身一人在家的甲母突发急病住院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三支一扶试题,三支一扶考试试题资料的信息敬请添加微信客服 三支一扶考试群,及关注三支一扶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三支一扶试题

    (编辑:hemiao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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