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刘强经人介绍与王丽结婚,并按当地习俗向王丽支付了结婚
- 发布时间:2021-11-17 12:34:22
- 河北三支一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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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华图教育
刘强经人介绍与王丽结婚,并按当地习俗向王丽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十万元及金首饰一套,婚后不久刘强发现二人性格不合,便提出离婚并要求王丽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B.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
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
D.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所以,如果刘强与王丽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刘强可主张返还十万彩礼。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题干中刘强与王丽已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刘强主张彩礼返还,必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不离婚就不用返还彩礼。A项错误。
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主张返还彩礼。B项错误。
D项:题干中并没有提及刘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所以如果刘强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就不可以主张返还彩礼。D项错误。
考点
法律
民法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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