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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王某在其住所地失踪,因下落不明两年而被宣告为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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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在其住所地失踪,因下落不明两年而被宣告为失踪人。关于王某的民事权利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与王某有业务往来并被拖欠大量货款的吴某可以成为宣告王某为失踪人的申请人

   B.王某的妻子张某可以成为其财产代管人

   C.王某因此而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此期间所有的法律行为无效

   D.宣告王某为失踪人的法院应当是王某所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所谓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按照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状况,可以将其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当事人不符合年龄和精神要件,仍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A项中吴某与王某有债务,属于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是利害关系人,因此,可以成为宣告王某为失踪人的申请人。A项说法正确,但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B项: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B项中王某的妻子张某可以成为其财产代管人。B项说法正确,但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D项说法正确,但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考点

   法律

   民法

   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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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三支一扶试题

(编辑:hemiao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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