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备考:会计高频考点之会计概述
- 发布时间:2021-11-26 09:13:25
- 河北金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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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的实际操作中,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确认企业当期收入和费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它们也是我们考试中的高频考点。所以,在我们会计基础部分的学习中,两个会计基础将是我们重点掌握的知识点。现在华图会计老师将第二个会计基础-收付实现制的重点内容给大家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考生的后续学习起到帮助。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跟权责发生制不同的地方在于,权责发生制是看事儿,而收付实现制是看钱,什么时候收到钱或者付出钱,就确认为什么时候的收入或者费用。
收付实现制也有“两个凡是”: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凡在本期实际以现金(或银行存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取得补偿,均作为本期费用处理。
举例来说,假设我们10月有一笔销售款,如果在10月收到,那就在当月确认收入就可以了。但是,当10月没有收到,而是在9月收到或11月收到的时候,就应当在收到钱的月份确认。如果是在9月份收到,那么在9月份确认收入。如果在11月份收到,那么在11月份确认收入。
费用也是一样。4月份的房租,如果在4月份支付,那么在4月份确认为费用。如果在3月份支付,那么在3月份确认为费用。如果在5月份支付,那么在5月份确认为费用。
【多选】本月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现金收付制下,应当作为本月收入
B.权责发生制下,不能作为本月收入
C.现金收付制下,不能作为本月收入
D.权责发生制下,应当作为本月收入
【答案】AB
【解析】权责发生制下,应当作为上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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