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唐山古冶区事业编的聘用怎么安排的?
- 发布时间:2021-12-17 11:49:43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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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古冶区事业编考试】
(一)体检。由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事宜通过古冶人社公众号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由有关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古冶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相关程序核准报批后,由区编制、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前,区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多人聘用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组织选岗,如总成绩相同采用抽签方式选岗。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0. 幼童甲迷路,乙将其带回家收留并四处寻找其父母。期间,幼童甲患感冒,乙为幼童甲求神拜佛,未及时就诊导致幼童甲转患肺炎。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乙的收留行为构成正当的无因管理,可以要求幼童甲的父母支付其所有支出的相关费用
B.乙的收留行为构成不当的无因管理,幼童甲的父母可以要求乙赔偿损失
C.对幼童甲感冒转为肺炎之事,乙可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D.对幼童甲感冒转为肺炎之事,乙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
第二步,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构成条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
AB项:乙将走失的幼童带回家寻找其父母,属于无因管理,就其收留行为得请求甲的父母支付其所支出的费用。A项正确,排除。B项错误,当选。
CD项:甲感冒转为肺炎,乙有一定的责任。乙就其未尽管理人的注意义务,需负损害赔偿责任。D项正确,排除。C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B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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