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庚6位董事。某次董事会
发布时间:2022-05-25 21:16:54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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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庚6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除董事庚没有出席外,其他的董事均出席了会议。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经查,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丁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甲、乙、丙、丁、戊、庚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 B
甲、乙、丙、丁、戊、庚都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C
甲、乙、丙、戊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丁、庚不承担责任
- D
甲、乙、丙、戊、庚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丁不承担责任
答案:
C解析
解析:
(1)庚根本未参与,免除责任;(2)丁表明了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中,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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