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介绍费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2-05-26 14:26:59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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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发生介绍费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介绍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期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介绍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企业发生介绍费且取得对应发票,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等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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