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商品房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2-05-26 20:28:56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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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公司预收出售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确认出售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商品房住宅
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商品房,应当通过“预收账款”等科目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核算。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开发产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开发建设过程,并已验收合格,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设计要求,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移交订购单位,或者作为对外销售、出租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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