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被作废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2-05-26 21:55:29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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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发生交易取得发票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
2、企业发票被作废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红字)
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发生交易取得发票时,应当通过“原材料”科目或“库存商品”等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发票被作废,应当编制对应分录的红字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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