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租的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2-05-26 22:58:40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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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发生地租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支付地租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预付账款——房屋租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按月摊销地租时:
借:管理费用——房屋租赁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预付账款——房屋租赁
企业发生地租收入或支付地租且取得对应发票,应当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或“预付账款”相关二级科目核算。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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