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发票不得抵扣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2-05-26 23:02:40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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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取得未认证培训费发票不得抵扣的:
借:管理费用——培训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取得已认证的培训费发票不得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管理费用——培训费(根据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取得不得抵扣的培训费发票时,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等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进行转出,不予以抵扣。进项税额转出指的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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