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撤出资金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2-05-27 17:06:45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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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股东入资,股东撤出资金时:
借:实收资本——股东名称(撤股方)
贷:实收资本——股东名称(受股方)
2、注册资本减少,股东撤出资金时:
借:实收资本——股东名称(撤股方)
贷:银行存款
新股东入资或注册资本减少,股东撤出资金,应当通过“实收资本”相关二级科目以及“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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