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和进项税额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2-05-27 21:23:10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教育
销项和进项税额会计分录由河北公务员考试网考试资讯问答栏目提供,更多关于会计,河北公务员考试考试资讯问答的内容,请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1、企业发生销售业务产生销项税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购进货物产生进项税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结转企业增值税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企业发生销售业务产生销项税额时,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企业购进货物产生进项税额时,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对于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
以上是销项和进项税额会计分录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会计,河北公务员考试考试资讯问答的信息敬请加入河北公务员考试群 ,及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会计(编辑:hemiaom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