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地”属于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当支票没有记载付款地时,付
发布时间:2022-07-24 16:19:42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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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付款地”属于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当支票没有记载付款地时,付款地为( )。
A出票人的营业场所
B出票人的住所
C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D付款人的住所
正确答案
@支票
解析
解析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因此,本题应选C。
【补充】
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包括:
(1)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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