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唐山曹妃甸事业单位招聘的面试安排有什么?
- 发布时间:2022-11-08 10:02:23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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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曹妃甸事业单位考试】
(六)面试
应聘人员请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知悉疫情防控要求和面试时间,按时打印《面试通知单》。
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医学类岗位面试采取现场操作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现场讲课方式进行。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方式面试,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请考生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总成绩。
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年龄较大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9. 幼童甲迷路,乙将其带回家收留并四处寻找其父母。期间,幼童甲患感冒,乙为幼童甲求神拜佛,未及时就诊导致幼童甲转患肺炎。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乙的收留行为构成正当的无因管理,可以要求幼童甲的父母支付其所有支出的相关费用
B. 乙的收留行为构成不当的无因管理,幼童甲的父母可以要求乙赔偿损失
C. 对幼童甲感冒转为肺炎之事,乙可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D. 对幼童甲感冒转为肺炎之事,乙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构成条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
AB项:乙将走失的幼童带回家寻找其父母,属于无因管理,就其收留行为可以请求甲的父母支付其所支出的费用。A项正确,排除。B项错误,当选。
CD项:甲感冒转为肺炎,乙有一定的责任。乙就其未尽管理人的注意义务,需负损害赔偿责任。D项正确,排除。C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①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②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③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如在灭火过程中导致管理人的西服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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