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情形是( )
- 发布时间:2023-02-16 09:49:45
- 河北三支一扶考试
- https://he.huatu.com
- 文章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单选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情形是( )
A. 在牙刷产品上注册“青蛙”
B. 在饮用水产品上注册“矿泉水”
C. 在桃产品上注册“水蜜桃”
D. 在剪刀上注册“锋利”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商标法知识。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A项:在牙刷产品上注册“青蛙”,未违反上述规定,具有显著性,说法正确,当选。B项:在饮用水产品上注册“矿泉水”,直接体现了商品的主要原料,缺乏显著性。不能注册为水产品的商标。B项错误。C项:在桃产品上注册“水蜜桃”,直接体现了产品的通用名称,缺乏显著性。不能注册为桃产品的商标。C项错误。D项:在剪刀上注册“锋利”,直接体现产品的特征,缺乏显著性。不能注册为剪刀的商标。D项错误。因此,选择A选项。
以上是单选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情形是( )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模拟题,笔试模拟,试题练习,河北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技巧的信息敬请添加微信客服 ,及关注河北三支一扶考试/河北人事考试。
本文标签:三支一扶试题(编辑:hemiaom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