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王红对合肥市工商局和合肥市地方税务局以共同名义作出的
发布时间:2023-02-16 09:53:53 三支一扶考试网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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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王红对合肥市工商局和合肥市地方税务局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由( )管辖。
A. 安徽省工商局
B.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C. 安徽省人民政府
D. 合肥市人民政府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合肥市市工商局和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是合肥市人民政府。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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