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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对矫正对象予以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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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情形下对矫正对象予以训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什么情形下对矫正对象予以训 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社区矫正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给予训 诫:

  (一)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未超过十日的;

  (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等规定, 情节轻微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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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xinsi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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