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渭滨区)
发布时间:2023-05-31 13:45:19 河北公务员考试 来源:2023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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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最低分数线
所有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最低分数线为100分。考生个人总成绩低于100分或单科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复审递补环节。
二、面试资格复审
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对参加考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四、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5楼会议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
联系电话:0917-3215144
五、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3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后合格人员由审核人员签字后1份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职业资格证书(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初级及以上检验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种类提供。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发放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校证明)。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提供)
7.《退伍证》或《士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限退役大学生应聘的岗位需提供)
8.渭滨区各镇出具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相关批复或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证明内容至少包含上述各相关职务准确任职起止时间及现任职务等。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为了提高资格复审工作进度和效率,请考生遵守以下规定:
1.应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应届毕业生等尚未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承诺书》并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3.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5.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6.《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7.考生资格复审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1.2023年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 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安排表.xlsx
中共宝鸡市渭滨区委组织部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原文标题:2023年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eibin.gov.cn/art/2023/5/29/art_16811_1630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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