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公告(雁塔区)
发布时间:2023-06-08 11:42:28 河北公务员考试 来源:2023年西安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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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的公告》精神,现将雁塔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西安市雁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岗位,且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23年6月9日(星期五);9:00—12:00;
地 点: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西安市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591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凡是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必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具体如下:
1. 市级及以上部门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区(县、县级市)级部门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或当地其他机关累积工作不满5年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当年招录时,报考岗位未规定服务期限;
2.市属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区县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发区事业单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4. “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注:以上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五)除(四)项以外的其他人员须提供2023年以来开具的《档案托管凭证》;
(六)相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副高级教师职务的,需提供相应职称批文复印件(加盖文件储存单位公章);取得省市级以上(含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需提供相应荣誉批文复印件(加盖文件储存单位公章)及获得称号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的公示链接,进行现场上网查验;
(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应岗位的工作经历时限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要求,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计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
(二)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考试安排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联系电话:029—81166939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西安市雁塔区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原文标题:西安市雁塔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xapta.xa.gov.cn/preview/article/1048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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