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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邯郸学院选聘博硕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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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简介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学校现有20个二级学院(中心),64个本科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邯郸,服务社会,承文育师,融导产业”的服务面向定位。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省级一流专业、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共5个,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6门,国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近五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9项、省级项目336项,获得知识产权专利授权765项,其中发明专利84项。

  面向“十四五”发展新征程,邯郸学院将按照《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建设要求,围绕建设区域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目标,全力以赴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积极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加快推进学校转型发展,不断增强服务地方能力,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分批考核选聘;硕士研究生采取测评选聘。

  四、选聘范围、资格与条件

  (一)选聘专业及岗位

  1.博士研究生选聘专业类别为:

  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门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门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地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统计学、力学类、光学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机械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农业工程类、纺织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学类、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作物学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林学类、安全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

  2.硕士研究生具体选聘专业及岗位等详见附件1。

  (二)选聘资格与条件

  选聘对象为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能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4.博士研究生须具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或主研过本专业领域相关课题。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杰出、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博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毕业时间可适当延长,但需在资格复审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8.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学校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本次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选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博士研究生应聘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随时将填写好的《邯郸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word版及个人简历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ssx@hdc.edu.cn。邮件主题:应聘二级学院名称+姓名+博士毕业院校名称+博士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与审查合格者协商相关考核事宜。

  3.考核

  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科研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本人进行科研情况汇报2分钟、结合应聘专业试讲5分钟、答辩3分钟三个环节组成,其中答辩包含教师思想素质、心理健康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考核结束后由专家小组对应聘者提出具体聘用意见,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学院党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8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且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硕士研究生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6日24:00止(以邮箱接收到应聘者发送报名材料所显示时间为准,逾期的视为未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不予审核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按岗位条件要求上报材料: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成绩单;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者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由就读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等(特别提示:获奖证书和科研业绩等不作为审核条件材料请不要一并发送)。

  应聘人员需将填写好的《邯郸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word版和要求上报材料的扫描电子版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hdxyrsc529@163.com,邮件主题及PDF文档名称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名称+所学专业”,否则不予审核。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携带资格审查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邯郸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3、测评

  具体测评方式和要求在邯郸学院网站另行发布。

  如某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超过一定人数,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增加笔试,有关情况另行告知相关人员,加试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总成绩。

  4、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和考察由邯郸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学院党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8年。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且一并计算在其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引进待遇

  (一)邯郸市人才引进有关待遇政策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二)邯郸学院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政策与待遇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杰出博士人才,待遇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实行“一人一策”。

  2.一般博士人才发放安家费45万元。(税前)

  3.学校提供过渡房一套(三年期)或租房补贴每月1200元(三年)。

  4.学校每年提供科研奖励2万元。

  5.入职后享受学校内聘副教授待遇。

  6.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7.入职五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出国一次。

  8.引进的人才若带有项目、资金,除享受政府给予的资金支持外,学校按规定给予配套资金(市级项目1:1配套、省级项目1:1.5配套、国家级项目1:2配套)。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对已经确定为选聘对象的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存在廉洁自律问题、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合入职教师岗位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现场审核、考核(测评)、体检和考察。

  6.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6260529 邯郸学院人事处(办公电话)

  联系人:姜老师

  监督电话:0310-6260023

  附件:1.邯郸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

  2.邯郸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3.邯郸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原文标题:邯郸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s://dept.hdc.edu.cn/index/rczp?contentId=ebbf50a5-a873-4538-abfe-7f857d3c8c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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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邯郸招聘网 邯郸教师招聘

(编辑:xinsi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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