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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石家庄市市属国有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40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07:53:58 社会工作者考试网 来源:未知 社会工作者考试群

      2023石家庄市市属国有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403人公告社会工作者考试网招考公告栏目提供,更多关于石家庄国企招聘,社会工作者考试招考公告的内容,请关注社会工作者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为加强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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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403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2023年夏季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将通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zw.sjz.gov.cn)、石家庄国经人才服务网(https://www.sjzhrgroup.com)(此网站为报名网站)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认同公司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司核心利益,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四)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需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最后一日(2023年7月30日)。例:如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0日之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统招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应为2023年7月31日前),并具备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1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统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四、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所报岗位要求的。

      五、回避制度

      招聘录用人员不得违反国有企业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30日17:00。

      报名网址:石家庄国经人才服务网(https://www.sjzhrgroup.com/)

      ①进入网页点击“登录/注册”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并进行登录(初次使用本平台报名人员,请先进入“个人中心-我的信息”中上传岗位要求的相关附件)。

      ②点击“政企招聘”进入对应通告报名参加并选择报名岗位--点击“填写报名信息”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带*号内容均为必填项,如不涉及则填写“无”)--点击“提交”即可进入资格初审。

      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应聘者尽早报名。

      2.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交报名后,系统将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报名结果,应聘者可在“个人中心-我的报名”对应状态栏(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进行查看。待审核及审核通过状态下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者,可根据提示的原因,在初审截止时间前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网上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7:00。

      3.缴费方式

      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可在“个人中心-我的报名-审核通过”点击“去缴费”进行扫码缴费。报名费100元/人。此费用为报名费,请认真核查信息,一经缴费,除不可抗力原因,一律不予退费。特别注意:提示“支付成功”并点击确认,方可视为完成报名。考生可在个人中心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12:00。

      4.岗位核减

      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名截止后,通知其可在规定时间内转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于仍不具备开考条件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费退还到应聘者缴费账户。

      (二)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时间:2023年8月6日(星期日)。

      笔试地点:石家庄市(具体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1.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下载链接将于8月2日18:00前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留意短信通知。《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按要求下载打印。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设《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测验》2个科目一套试卷,每个科目满分50分,共100分。《专业知识测验》按岗位需求分3类专业:管理类(非财)、财务类、工程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政治业务素质、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成绩的通知

      参加笔试的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岗位信息表中带*号的招聘岗位为需要进行专业复核的岗位,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参加专业复核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知识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环节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委托专业第三方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资料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具备进入面试环节资格。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可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通知单》将以邮件、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3.面试内容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附件岗位信息表中带*号的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将增加专业复核,依据复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面试)。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件岗位信息表中带*号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复核成绩×2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符合岗位优先条件的优先。岗位要求中无优先条件的,笔试高者优先(附件岗位信息表中带*号的招聘岗位专业复核成绩高者优先)。如成绩仍然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依据考生所报岗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应聘者。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将以邮件或医院官方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审档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网站:石家庄国经人才服务网(https://www.sjzhrgroup.com/)。

      (八)试用和录用

      公示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依法依规办理录用手续。

      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设定试用期限,试用合格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

      决定录用:对经试用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照组织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须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应聘者务必时刻关注网站信息、个人邮箱、手机短信等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信不畅错过笔试、面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替考、使用伪造证件、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石家庄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311-8696052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2023年夏季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石家庄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zNDIwMzY5OA==&mid=2247514878&idx=6&sn=12c1de5f7d3e687b0624275579e766e4&chksm=c24222a3f535abb536ef00e4262e8dd27160f11581661495c7e98e1af4d6e0802ac9a3043976&mpshare=1&scene=23&srcid=0717N9LbyU3z8yb6kiAFiAkl&sharer_sharetime=1689601292710&sharer_shareid=4800f991586f2b077e653b30843680d0#rd

      以上是2023石家庄市市属国有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403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石家庄国企招聘,社会工作者考试招考公告的信息敬请添加微信客服 社会工作者考试群,及关注社会工作者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石家庄国企招聘

    (编辑:hemiao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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