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条件
- 发布时间:2023-08-09 10:49:03
- 河北人事考试网
- https://he.huatu.com
-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本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条件由河北华图教育整理发布,更多相关信息欢迎关注华图问答(https://he.huatu.com/ask/)频道,也可添加河北华图微信公众号(hebhuatu),考试培训咨询:0311-85335555。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2、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相关职业;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的三年之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等;4、拿到注册会计师证之后,连续五年在会计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而且工作时间不能少于三年等。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条件
根据《办法》第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以上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条件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考试问答,资格证问答,河北公务员考试华图问答的信息敬请加入河北公务员考试群 ,及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考试问答 资格证问答(编辑:xinsiying)
河北华图微信公众号
河北华图考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