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层次招聘资格复审安排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7 10:17:48 河北公务员考试 来源:2023年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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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报考2023年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且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资料递补时间8月15日12:00前
地点: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第二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三)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报告等,具体如下:
1.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注册认证);
2.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认证);
3.国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凡是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具体如下:
1.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或当地其他机关累积工作不满5年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当年招录时,报考岗位未规定服务期限;
2.市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区县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开发区事业单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4.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由于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较多,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参加复审。
(四)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五)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考试安排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29—8678698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附件:2023年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原文标题:2023年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资格复审安排公告
文章来源:http://zygh.xa.gov.cn/xwzx/tzgg/64d04628f8fd1c1a7036434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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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高层次 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编辑:liujia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