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北方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0名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3-17 15:55:47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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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0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河北省西北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省属本科院校。现有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留学生25000余人,设有医学部、18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覆盖医学、农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工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和农学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现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兽医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农业、中医、教育、兽医、材料与化工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生态环境优良。处于京津冀经济圈和晋冀蒙经济圈的交汇点,京张高铁50分钟可达北京,属于“环首都一小时经济圈”。这里春赏花、夏避暑、秋观景、冬滑雪,是四季旅游胜地,2013年,荣获“亚洲金旅奖•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名市”称号。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北方学院拟公开选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30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北方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范围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hebeinu.edu.cn/renshichu/)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招聘会,委托学术桥、高校人才网等中介结构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邮箱bfxyrsc@163.com。邮件主题名称及压缩包的文件名按照以下格式确定:“学校+专业+报考部门+姓名”命名,如“某大学+药剂学+XX学院+张某某”。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国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有效期内)。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
(4)河北北方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河北北方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3.资格审查:学校依据岗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测评考核环节;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时间、程序等事宜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本人。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试考核
由河北北方学院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专业测评等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学校按岗位需求名额、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选聘人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四)考察、体检、心理测评、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组织心理测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心理测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4029150(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3-4029123(河北北方学院纪检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3-4029150
电子邮箱: bfxyrsc@163.com
河北北方学院
2026年3月17日
附件:
1.河北北方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3.河北北方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x
原文标题:河北北方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73730010775w4d&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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