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结构化面试:事实孤儿保障工作
【背景链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父母双方不能正常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通俗地讲就是事实孤儿。近年来,我国的事实孤儿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目前,全国事实孤儿大约50万左右,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服刑人员子女。服刑人员进监狱以后,相当一部分面临家庭解体,家里剩下的孩子多半将成为典型的“事实孤儿”。另据统计,我国未成年犯中,服刑人员子女占比50%,服刑人员子女的犯罪率远高于全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率。【题目预测】近日,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保障对象,规范了认定流程,要求通过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救助等措施,贯彻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对此,你怎么看?【参考思路】父母犯罪,子女无辜,孩子一天天成长不能等,父母的错误不能影响孩子的生存和成长。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将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人员的子女纳入保障范围,提出了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等五项保障重点,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民生情怀和执政担当,值得点赞期待。从现状看,“事实孤儿”因为未被人们所充分认识而缺乏足够重视。具体表现在,无论是生活领域的困窘还是精神范畴的贫瘠,基本还是依靠民间爱心组织的施舍。政府部门的救助不仅少,往往也滞后。在救助金上“看菜下碟”,都是遭遇相似的祖国的花朵,却有不同的雨露阳光,人为地放到两个天空下,在对待“事实孤儿”这事上,我们应该秉持“宁可错进十个也不遗漏一人”的态度,一切以资金困难或者以难甄别的名义,其实都是在用带盐的手揉搓孩子受伤的心。因此该《意见》的提出就显得弥足珍贵,有利于加强事实孤儿保障工作,能够让他们吃饱穿暖、学有所教、病有所医,精神方面的扶养和关爱。救助孩子就是造福国家未来,让“事实孤儿”幼有所养体现了党和政府的爱民情怀,凝聚共识、温暖人心,又利于社会稳定,必须点赞。目前,制度安排需要更健全。目前,事实孤儿相关制度设计一些环节尚待完善。一些地方对事实孤儿认定标准理解有偏差,比如规定监护人服刑的年限标准、事实孤儿界定标准,有不同说法。因此,“应细化事实孤儿的认定标准,尽可能全面覆盖需要帮助的儿童,同时要完善事实孤儿评估机制和机构,强化事实孤儿的发现监督机制。”这具有建设性和现实意义。具体执行需要更精准。按照国务院要求,必须完善事实孤儿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换言之,哪个乡村有多少留守儿童,哪个留守儿童有什么问题,都应一一建档。在统一诉求外,不同留守儿童有不同特点,比如家境有异、性格有异,需要像扶贫一样讲究精准,针对每个孩子设置相应方案。“无父何怙,无母何恃”,这是《诗·小雅》中的诗句。“事实孤儿”虽或可能父母都在,但比之于孤儿,他们的“无怙无恃”更让人心疼——生活无着落且不说,外界的歧视对心灵的戕害更是一次次的痛苦折磨。某种意义上说,“事实孤儿”心灵空洞更需要花钱、用心来填补。“事实孤儿”的人生,除了需要底层互动,更要有顶层设计,通过国家制度性救助体系对他们的物质、精神生活兜底救助。让所有的孩子的人生有温暖有阳光,让他们一样活得快乐有尊严。